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轉知教育部辦理113年8月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請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128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其中113年第1次考試已於3月辦理完竣,第2次考試訂於8月舉行,並自113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10日下午5時止開放報名(報名費新臺幣250元,19歲以下(含)免報名費),報名詳細資訊請至考試官網(https://blgjts.moe.edu.tw)瀏覽查詢。
三、考量8月考試首次將「A卷」改為「電腦化測驗」,故8月3日(星期六)先進行B卷測驗,8月4日(星期日)再進行A卷測驗,若學齡前幼兒(6歲以下)或高齡者(65歲以上)欲報考A卷,且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其考試方式,除「口語測驗」不論卷別均以電腦施測外,餘將採傳統紙筆方式應試。
四、考試相關資訊(含簡章及施測模擬平臺)已公布於考試官網,倘有疑義,請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77493664,或電子郵件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
五、檢附考試宣傳海報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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