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公告訊息-活動資訊-112學年度健康促進攝影比賽

112學年度健康促進攝影比賽

  • 日期 : 2024-03-26
  • 分類 : 活動資訊
  • 單位 : 體衛組
  • 點閱 : 720

112學年度健康促進-eye有愛,愛無礙攝影比賽

  • 活動宗旨: 眼睛是靈魂之窗,是看見美好的關鍵,透過鏡頭捕捉從事視力保健活動的精彩畫面,傳遞eye的溫度。
  • 攝影主題:鼓勵大家放下3C產品、離開沙發,以戶外活動為主軸從事戶外視力保健活動,發揮創意拍攝精彩畫面。
  • 作品規格:參賽作品須為數位相機所拍攝之1,000 萬畫素以上,沖放或輸出為6X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張數不限。相紙、相機廠牌不拘。入圍作品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數位檔案。
  • 收件地點:學務處體衛組。
  • 收件日期:收件期間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3日(星期五)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 拍攝時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為2024年4 月1 日至2024 年4 月30 日期間。
  • 比賽獎勵:前5名獲得活動禮卷一份、獎狀壹紙、學生給予嘉獎乙支。      
  • 作品評審:由主辦單位邀請校內相關老師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得獎公佈:2024年5月公布於:東大附中學校首頁
  • 參賽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不得有冒借、抄襲、拷貝、仿冒之行為,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並追回獎狀等,遺缺不予遞補。
    3.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名」處須簽名,確保參賽資格。
    4.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東大附中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不另給酬。
    5.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7.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8. 參選作品須有標題和 100 字以內的作品描述及創作體會(包含心得感想、拍攝時間、地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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