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附中新聞-113學年度數學、資訊及自然學科能力競賽公告

113學年度數學、資訊及自然學科能力競賽公告

  • 日期 : 2024-05-06
  • 分類 : 附中新聞
  • 單位 : 實驗研究組
  • 點閱 : 561

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

113學年度數學、資訊及自然學科能力競賽實施辦法

 

113.05.06修訂

壹、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9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1020085160A號函,訂定本校「112學年度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實施辦法」,以辦理校內初賽。

貳、宗旨:為提高學生對科學問題研究及探討的興趣、激發其思考與創造能力,鼓勵學生相互觀摩,提升科學、資訊教育品質。

參、相關規定事項:

一、競賽科目:數學科、化學科、物理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資訊科。

二、參加對象:

  1. 高二自然組學生全體參加,以班級為單位報名,每人以參加一科為限。 高二社會組學生經任課老師推薦參加,每班每科至多推薦三位,每人以參加一科為限。
  2. 高一各班學生自由報名參加,每人以參加一科為限。

三、報名:各班應於113年05月10日(星期五)前將報名表送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

四、競賽時間及地點:113年05月31日(星期五)

時間

組別

地點

12:55-13:45

高二丙、丁、戊、己班

或其他全班參加者

原班級教室

高二甲、乙學生

高一參加學生

分組教室

備用教室

五樓視聽教室

         註1:全班參加班級在原班級教室舉行,由該時段任課老師監考。

    註2:考試報名人數超過考試場地人數上限時,啟用備用教室。

五、競賽範圍:各科均以高中所教授之課程內容為競賽範圍。

六、競賽方式:各科均採筆試,請攜帶2B鉛筆、橡皮擦、黑色原子筆及修正液(帶)。

七、獎勵:各科擇優5名由學校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參賽同學將發予參賽證明獎狀,以利學生日後升學申請使用。

       經本競賽選拔各科前兩名者應參加學校培訓,並代表學校參加臺中市學科能力競賽分區複賽,除不可抗力之因素經學校同意外,

      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培訓或代表出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敘獎,且不得在報名參加校內同類型比賽。

  註3:測驗成績零分之同學不發予參賽證明。

肆、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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