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

工作目標

一、一般性工作

(一)依法辦理教職員工之聘用、敘薪、獎懲、差假勤惰、保險(公保、勞保、健保及團保)、待遇、福利、訓練、進修、 退休撫卹、資遣、考核、資深優良教師服務獎章、三款緩召、員額編制、行政系統組織、寒暑假值日安排、服務及離職證明、文康等業務。
(二)以服務代替管理、促進學校人事和諧安定為目標,配合校務發展,並以主動、積極、熱心、和善的態度,加強服務,凝聚全體教職員工對學校之向心力,共同開創更完善的教育學園。
(三)積極推動各項文康旅遊活動,增進同仁間之交流、和諧,以促進教職員工之身心健康為鵠的。
(四)其它校長交辦事項。

 

 

二、特殊性工作

(一)積極辦理教師甄選,以優秀之合格教師,強化師資陣容,進而落實優質化教學政策,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鼓勵教師參加進修、研習,吸取新知,以提升教學水準。

人事人員服務手則

為期人事人員執行職務時,秉持專業、效能、關懷三項核心價值,以強化人事服務品質,建立和諧人事服務倫理,特訂定本守則。

一、 人事專業應以策略規劃、提升貢獻為核心

人事人員應瞭解人事政策、熟稔人事法規與靈活運用,並精進人力資源管理知能,結合組織策略目標,規劃人力資源,提升同仁之組織貢獻。

二、人事角色應以溝通協調、有效回應為責任

人事人員應具備溝通協調及應變能力,對長官交辦事項及同仁反映問題,應提供建設性處理方案;對內對外均能有效溝通,建立友善互動關係。

三、人事效能應以績效管理、資訊技能為基礎

人事人員應秉持績效管理之精神,應用資訊科技能力,執行各項人事業務,營造績效導向之組織文化。

四、人事管理應以持續創新、簡化流程為目標

人事人員應以提升人力資源素質為出發點,持續創新與簡化業務流程,並依組織特性訂定內部人事管理措施,以提升組織施政績效。

五、人事服務應以瞭解需求、積極熱忱為態度

人事人員應秉主動服務之精神,瞭解同仁需要、維護同仁權益及持續改善工作環境,以營造組織和諧氣氛,強化同仁對組織之向心力。

六、人事關懷應以尊重差異、諮商協助為方法

人事人員應尊重同仁之個別情境,提供諮商輔導管道,協助同仁進行生涯規劃、發展個人潛力及壓力調適,以提升工作士氣及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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