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核心
「幽默」是大家都覺得好笑;若伴隨公共危險或讓人感到被冒犯、威脅,那就是騷擾與霸凌,法律與現實從不接受「我只是開玩笑」作為免責藉口。
一、 新聞實事與觀念宣導
案例一:賣場玩火釀巨災(開玩笑引發公共危險) 出處:三立新聞網SETN 播放時間:1分33秒
o 經過:22 歲郭姓男子在賣場因好玩、惡作劇,拿打火機點燃殺蟲劑噴霧噴火,引發連環爆炸與猛烈大火,整棟賣場停業近半年、商品全毀。
o 代價: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失火罪)留下前科,民事判決面臨近 4 億元天價賠償,一生陷入沉重債務。
案例二:言語騷擾與性別霸凌(人身心理侵犯) 出處:TGEEA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播放時間:1分55秒
o 本質:打著「只是嘴砲、開黃腔」名義,針對他人身材、性別特徵評頭論足、散播性意味謠言或強索私密照。
o 代價: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與《性騷擾防治法》,不僅校規記過、性平輔導外,嚴重者移送少年法庭,留下不良紀錄。
四、校園安全行動守則
【同儕相處】別等出事才後悔!有些事情絕對不能玩|真正成熟的人,事前就懂得小心 出處:AI&課堂的距離 播放時間:7分39
第一題:界線反思(換位思考)
「如果今天被拿來開玩笑、評論身材,或是被抽椅子、惡作劇的人是我自己或我的家人,我還笑得出來嗎?」
第二題:責任反思(代價評估)
「如果事情鬧大了、有人受傷或財物被燒毀,一句『我只是開玩笑,又不是故意的』,真的能免除法律責任與賠償嗎?」
第三題:行動反思(拒當旁觀者)
「當我看見身邊有同學正在做危險動作、開黃腔或起鬨霸凌時,我該怎麼做?」
<宣導方式>
1. 【全體導師】運用班級時間,結合班級現況,深入宣導。
2. 【高中部、國中部導師】拍攝宣導紀錄照片,上傳至表單(連結)。
3. 【國中部學生】請導師指導學生將今日宣導心得寫入-「生活札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