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申請者,請於11/17(一) 前洽教務處註冊組 一、申請對象:家境清寒且為低收入戶,上學期平均70分以上(高一可附第一次段考成績單),單科不得低於60分,其餘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本案申請學生需接受審查委員至家中訪視(無法接受者請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