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
- 日期 : 2019-08-12
- 分類 : 行政公告
- 單位 : 實驗研究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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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108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數理及資訊學科能力競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4日臺教授國字第1080073689號函辦理。
二、旨案競賽分為數學科、物理科、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及資訊科等6科目競賽,參加對象如下: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程一年級與二、三年級學術學程學生(包括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不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學生)。
(二)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以下簡稱無學籍自學生)。
三、上開競賽計畫分為3階段辦理,辦理單位各分別如下:
(一)初賽:
1、由各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自行辦理,並選薦優勝學生代表參加複賽;無學籍自學生依其戶籍所在地歸屬之複賽區別,參加各該區別複賽承辦學校辦理之校內初賽。
2、無學籍自學生之成績,達各該學校選薦參加複賽之學生成績者,由各該學校以外加名額薦送參加各該區別複賽。
(二)複賽(中投區):由本局委請本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和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承辦。
(三)決賽:由國教署委請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等6校系所辦理。
四、舉辦日期:
(一)初賽:各校應於108年10月5日前內辦理初賽完竣,並於複賽承辦學校規定之複賽報名期限內,將參加複賽學生報名表送達複賽承辦學校。
(二)複賽:於108年11月15日前辦理完畢,並請承辦學校將參加決賽學生報名表(格式如附表1)送達國教署指定之決賽承辦單位,並副本通知本局。
(三)決賽:於108年12月底前舉行(地點及詳細日期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
五、請各校依旨揭競賽計畫辦理競賽初賽等相關事宜,另請通知取得貴校學籍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依貴校之初賽辦法參加競賽。
六、旨揭競賽各科決賽考古題,得至總召學校國立嘉義高級中學網站(http://www.cysh.cy.edu.tw/)首頁-校園資訊-學科能力競賽-歷屆學科能力競賽試題下載。
七、另委請南投縣政府函轉縣內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