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07年2月9日(107)兒美字第020號函辦理。
二、學校初選部分,請於107年4月18日(星期三)前完成;本市複選部分,自107年4月18日(星期三)起至4月20日(星期五)止受理報名。
三、送件日期及地點:請於107年4月23、24日(星期一、二)上午8時30分至下午3時30分送至臺中市沙鹿區鹿峰國民小學教學大樓東側地下室(臺中市沙鹿區星河路209號)。
四、本案若有疑義,請電洽鹿峰國小蘇建豪主任(電話04-26224210轉211或0921-008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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