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 生長期培育辦法」及申請書,請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1月30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20002507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第二學期受理收件至112年3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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