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108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
錄取生應於108年5月9日至108年5月10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
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
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8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
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08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甄選委員會提供登記志願流程之紙本與影片檔供學生參考:
108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作業操作說明 (本公告附件)
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系統操作影音教學檔mp4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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