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公告訊息--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日期 :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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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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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申請表件,請惠予公告並協助符合資格學生於106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6年2月20日府教學字第1060038710號函暨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

三、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南投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五)學生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05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六)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成績單(105學年度第1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
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七)本獎學金每學期發給一次,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造冊送本府彙辦;申請名冊電子檔請寄至承辦人電子信箱(art560907@gmail.com)。
(八)私立學校設有國中部者請協助轉知訊息。
四、經南投縣政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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