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屆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報名
- 日期 : 2018-05-21
- 分類 :
- 單位 : 訓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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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青年學子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強化本府青年事務整合,本府自105年度起設立青年事務審議會,目前刻正籌組第3屆青年事務審議會(任期為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
三、旨案報名資訊,說明如下:
(一)報名資格:居住在臺中市或在臺中市就讀的15~35歲(71年4月2日至92年5月31日出生)之青年。
(二)報名時間:自107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公告結果:107年7月13日前。
(四)報名方式:報名分為自我推薦、學校推派及民意票選(網路票選)三種方式,每種方式各遴選出21人(民意票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投票數之2%以上),產生方式有席次不足時,其席次得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三種方式可同時報名)
1、自我推薦:採書面報名方式
2、候選人填寫自我推薦表,並檢附至少二份推薦函,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候用校長(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3、學校推派(各校推派人員無人數限制):採書面報名方式
4、候選人填寫學校推派表,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候用校長(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5、民意票選(網路票選):採書面報名方式
(1)候選人填寫民意票選報名表,於截止期限前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高中職教育科簡芳達候用校長(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辦理候選人登記(以郵戳為憑),另請候選人將報名資料以電子郵件寄至fanda.lsjh@gmail.com。
(2)候選人於網路平台(FB:http://www.facebook.com/tcycw/?ref=aymt_homepage_panel)進行公共議題討論,供投票人參考。辦理網路投票,得票多者前21名當選(候選人得票數需達總得票數之2%以上)。
(3)網路票選時間:107年6月11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中午12時(臺中市iVoting網路票選系統,網址http://ivoting.taichung.gov.tw/)。
(4)投票人須為92年6月15日以前出生且於107年6月6日前設籍本市者,每人可投1票。
6、遴選說明:
(1)民意票選透過報名人所列之資料予以公告於「臺中市iVoting網路票選系統」,包含自傳與理念、社會服務或社團參與經驗、個人重要資歷及臺中市公共議題等資料,讓選民得以參考。得票較多之前21名者且得票數達總投票數百分之二為當選;得票相同者,以抽籤定之。本組至多取7位備取(備取人員得票數亦需達總投票數百分之二)。
(2)學校推派組及自我推薦組各取7位備取。
(五)當選人報到及遞補方式:
1、當選人應於報到時檢附任職單位同意書,未能檢附任職單位同意書者,視同未完成報到。
2、倘正取青年代表未能依限(另案公告報到時間或通知)報到或放棄者,其遞補方式如下:
(1)民意票選當選人於票選結果後,依限先行進行當選人報到,倘當選人放棄或未報到者,則由同一性別備取人員遞補,倘同一性別已無備取人員,則由另一性別備取人員遞補,倘已無備取人員,則所遺名額由其他產生方式遞補之。
(2)自我推薦及學校推派倘有當選人放棄或未報到者,由同組同一性別優先遞補,倘同組無同一性別備取人員時,則由不同組同一性別備取人員遞補,倘無法以同一性別備取人員遞補時,則此缺額從缺。
四、詳細說明及報名表請參閱活動網站 http://blog.tcyc.tw 或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04-22289111分機54112簡先生。
- 附件檔案: 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作業規定.docx
- 附件檔案: 第3屆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青年代表遴選報名說明.pdf
- 附件檔案: 第3屆臺中市政府青年事務審議會辦理活動期程說明.pdf
- 附件檔案: 自我推薦報名表.docx
- 附件檔案: 學校推派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