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臺中市資源回收推廣學生服務學習計畫
- 日期 : 2018-03-06
- 分類 :
- 單位 :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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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教育部服務學習推動方案。
貳、目的
提供學生服務學習機會,培養學生熱心參與環保事務之意願,以服務行動回饋社會,推動資源回收及宣導循環再生工作,加強全民環保知識,培養環境行動力與態度,有助於學生發展對環境之關懷與服務教育之目標。
參、參與資格
凡就讀本市國小至大專院校學生,且具服務熱忱、志願參與各項資源回收、環境教育宣導及推廣活動,均可報名參加。國小學生須由家長陪同參加。
肆、計畫期間
公告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伍、服務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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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淨園區(綠行動生活館)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中平路987號(粉紅色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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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希望資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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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之林(二手物品展售中心)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和順路4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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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各區清潔隊資源回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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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局指定地點
陸、報名方式
一、採預約登記,請於預定服務日期7日前,填寫報名表依下列方式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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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或親自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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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報名:recycle23282126@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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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報名:04-2320-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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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報名:https://goo.gl/Ja9nuk
二、請主動來電確認報名表是否已收到及可來服務時間,以利人力調配,方完成報名手續。各場次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三、預約一經確認,如因故未能如期服務,必須於2日前聯絡,否則不受理再次之預約登記。
柒、服務注意事項
一、高中職(含)以下學生須填寫「家長同意書」,並於服務當日繳交。
二、學生參與「學生服務學習計畫」相關活動期間保險,由學校自行辦理,學校無提供保險者,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協助辦理。
三、服裝儀容應以整齊輕便為原則,勿穿著短褲、短裙及拖鞋。
四、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服務請確實簽到簽退。
五、早餐、午餐請自理,若報名參加全日服務(共計8小時),將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杯,現場供應茶水。
六、若無法配合服務規範,視狀況取消服務資格。
七、請愛惜現場公物,小心使用與維護,若有蓄意損壞之行為,經查明屬實,須照價賠償,並取消服務資格。
八、學生完成服務並表現良好,將核發「學生服務學習證明書」。
- 附件檔案: 107回收學園學生服務學習計畫.docx
- 附件檔案: 清潔隊資源回收場開放服務資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