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東海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公告訊息-升學快訊-[高三] 107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高三] 107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 日期 : 2017-11-16
  • 分類 : 升學快訊
  • 單位 :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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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107 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

 

主旨:檢送「107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招
生簡章1份,請通知符合報考資格之學生踴躍報名,以維護學生權益,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107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委員會106年11月2日107離原聯保字第1060000004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詳閱簡章之各項規定,凡合於申請保送資格者,報名保送甄試之學生,報名考生須參加107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學科能力測驗(以下簡稱學科能力測驗),保送
校系若採計術科項目成績,欲選填該保送校系之考生,須另參加107學年度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術科考試(以下簡稱術科考試),保送校系所採計之任一術科項目為零
級分、零分或缺考(含未報考)者,不得選填該保送校系。若保送校系另有其他規定者,從其規定。
三、為配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5條有關原住民重點學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之規定。近三年本甄試始有畢業後分發至高級中等學
校之原住民保送名額,復考量高級中等學校有別於國民中小學之學區制,爰分發至高級中等學校之原住民保送名額不另區分平地籍或山地籍,惟仍設定以設籍該分發學校縣
市之原住民族學生為甲種考生,以落實並保障渠等原住民籍學生返原鄉任教職之機會。


四、本部為解決離島地區學生以休學、留級方式,重複參加離島相關保送甄試,恐影響應屆畢業生升學名額之虞,特於「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第8條規定
:「離島地區學生申請保送,經甄試未達錄取標準者,保送甄試委員會得不足額錄取;經公告錄取後,參加其他方式入學者,應廢止其保送入學資格。前項離島地區學生依
本辦法或其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申請保送經公告錄取者,不得依本辦法或該規定再申請保送」。爰考生若於前學年度依本辦法申請任一保送入學管道並獲
錄取者,依規定不得再申請107學年度師資保送甄試。


五、本甄試簡章訂於106年11月3日(星期五)起公告於本甄試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abo.web.nthu.edu.tw/),考生請逕行至上述網站下載甄試簡章及報名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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