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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辦理「2016桃園客家微電影競賽」

  • 日期 : 2016-06-15
  • 分類 : 行政公告
  • 單位 : 網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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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辦理「2016桃園客家微電影競賽」

一、、競賽主題:
(一)競賽主題 由參賽者自訂,惟主題內容須以「桃園地區客家文化」為核心(如:信仰、美食歷史建築語言技藝及人文風情等故事)。
(二)類型以創意、多元風格為主,注重個人觀點的表達與新,以運用適當桃園場所為拍攝地點並適度融入客語為佳 。
(三)創作媒介以數位產品(攝影機、智慧型手平板電腦等)為主。

二、競賽類別:
(一)校園組:國內對拍攝微電影及客家文化議題有興趣之高中及大專院校生。
(二)社會組:國內對拍攝微電影及客家文化議題有興趣之社會人士,若就讀社區大學者須選擇此組。

三、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可為個人或團隊報名,團隊報名成員至多6人(含隊長),皆需符合前述競賽類別之參賽資格。
(二)參賽作品以一件作品為一組參賽編號,僅能報名單一類別,同一組成員至多報名2件不同作品。

四、競賽時程:
(一)線上報名:105年6月17日(五)至105年8月31日(三)止
(二)資料送件:105年9月2日(五)17:00前,以當日郵戳為憑。
(三)網路票選:105年9月15日(四)至9月30日(五)
(四)頒獎典禮:105年10月15日(六) 地 點:桃園市客家文化館演藝廳(暫訂)

五、報名流程:
(一)線上報名:參賽者需於本競賽網站 www.hakkastory.com.tw 填具相關資料,並於線上報名截止日前上傳作品檔案。
(二)影片上傳:參賽者需將拍攝完畢影片上傳YouTube(並保留1280×720像素(HD)以上之檔案),上傳名稱統一格式為【2016桃園客家微電影競賽-《作品名稱》】,並請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且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頒獎典禮結束為止。
(三)資料送件:參賽者於線上報名後,需將報名表及著作權授權同意書(影片如有使用授權音樂者,應檢附授權同意書正本)填妥資料後,將紙本連同影片作品原始光碟乙份(限定為 AVI、WMV 或 MPEG 格式及 HD 規格之1280×720像素以上之影片,且光碟內須包含至少 5 張劇照,每個檔案300dpi以上),於105年9月2日下午五點前以郵局掛號寄至114台北市內湖區康樂街233號【故事․客-2016桃園客家微電影競賽工作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者,取消參賽資格。
(四)資料確認:經工作小組收到報名資料,並確認報名資料內容無誤後,將於3日內寄發報名完成通知Email,始完成報名程序符合參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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